贵州省高级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并领导全省9个市(州)人民检察院、89个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案、渎职犯罪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它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同时高级人民检察院还担负着领导地方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一、固定式审讯系统和便携式审讯系统同步建设
2012年,贵州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审讯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在各级人民检察院持续推广应用审讯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目的在于提高检察人员案件取证的合法性以及合理性。整个项目先后完成了184间固定审讯室的高清审讯系统建设,可满足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办案同步录音录像的需要。同时,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采购了167套便携式审讯系统,为各级检察机关的移动办案取证提供技术装备保障。
1、审讯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集成方案
贵州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审讯室通过部署一套高清审讯系统,实现对讯问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集成包括音视频监控前端、编码、传输、存储和中心控制设备,审讯主机具备高清视频码流处理能力,具备将审讯过程的音视频资料上传指挥中心或上级平台的能力。
2、便携式移动办案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为满足移动执法场所的音视频资料采集的应用需求,海康威视提出的便携式审讯系统(iVMS-8420),全面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物证研究中心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支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时笔录,一键刻录常规功能,支持审讯提醒、重点信息标记、文件关联等细节人性化服务。
海康威视的便携式审讯系统(iVMS-8420),坚持轻松化、人性化的服务宗旨,尽可能地展示设备的集约化设计理念。系统在满足录音录像需求的基础上,在携带的方便性上投入了大量精力,为用户提供了全套设备及其配件:
1) 一台便携式审讯主机及其配套软件;
2)两台高清网络摄像机(带POE供电、拾音功能)及其支架;
3)一个温湿度探测器;
4)三根可伸缩网线(包含备用网线);
5)一个拉杆箱,可容纳所有设备。
二.系统实施成效及其影响价值
作为国内首个省级高清审讯改造项目,贵州全省人民检察院的高清审讯系统,全部采用130万像素的高清视频采集设备,采用专业的审讯同步录音录像管理平台软件,采用音视频资料光盘直刻的审讯专用主机,这也是全国首例检察院系统全省级试用高清的省份,在全国检察系统的信息化应用具有代表意义。
全省采购了上百套便携式审讯系统,支持与固定式审讯系统资料同步,为移动执法讯问过程合法取证开启了新的篇章,也在国内审讯行业树立了典型标杆,推动了审讯信息化建设进程。